杨志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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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朝阳区主任律师执业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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诵盈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杨志峥 深耕遗产继承16年,不仅是家事法律领域的资深专家,更作为律师嘉宾多次受邀参与《第三调解室》《现场说法》等知名电视节目,以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为公众普及法律常识,传递法治精神。 擅长领...查看详细>>
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1110120********16 继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离婚
  • 执业地区:北京-朝阳区
  • 执业单位: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主任律师
  • 执业证号:1110120********16
  • 擅长领域:继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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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您好,家庭内部房产转移,主要有三种方式:赠与、买卖和继承。(继承通常在老人去世后发生,不属于生前过户)。
    您好,家庭内部房产转移,主要有三种方式:赠与、买卖和继承。(继承通常在老人去世后发生,不属于生前过户)。
    2025.11.04婚姻家庭
  • 您好,不需要的
    您好,不需要的
    2025.11.03婚姻家庭
  • 您好,房屋过户有两种途径,去公证处办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程序。
    您好,房屋过户有两种途径,去公证处办理或者通过法院诉讼程序。
    2025.11.03婚姻家庭
  • 您好,通常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是否需要双方同意,主要取决于购房资金的来源、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的特别约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父母明确只赠与一方的款项等),否则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有,对重大财产(如房产)的处分(如购买、出售、抵押等)通常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一方擅自处分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主张该行为无效或要求赔偿。
    您好,通常情况下,婚后购买的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是否需要双方同意,主要取决于购房资金的来源、产权登记情况以及双方的特别约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婚后购买的房产,除非有证据证明购房资金完全来源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如婚前存款、父母明确只赠与一方的款项等),否则通常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因为婚后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由于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双方共有,对重大财产(如房产)的处分(如购买、出售、抵押等)通常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决定。一方擅自处分可能构成无权处分,另一方有权主张该行为无效或要求赔偿。
    2025.10.30婚姻家庭
  • 您好,常情况下,户口迁移本身并不会改变财产的婚前性质,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财产的类型和取得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户口迁移通常不会导致您的婚前财产性质发生变化。财产的归属主要取决于其取得时间是否在结婚登记之前。
    您好,常情况下,户口迁移本身并不会改变财产的婚前性质,但具体情况需要结合财产的类型和取得时间等因素综合判断。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户口迁移通常不会导致您的婚前财产性质发生变化。财产的归属主要取决于其取得时间是否在结婚登记之前。
    2025.10.30婚姻家庭
  • 您好,此类变更的核心在于确认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该变更是否涉及财产份额的实质性转移。通常来说,此类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可能需要履行特定的行政或法律程序。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您提到的“两限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其上市交易、转让等通常受到特定限制。在办理变更登记前,需确认该房产是否满足相关政策性规定,例如是否已过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等。将夫妻共有的两限房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实质上是将另一方的财产份额转移给另一方。这属于财产所有权的重大变更,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一旦变更完成,该房产将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变为一方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另一方将丧失对该房产的所有权,未来若涉及离婚、债务等问题,该房产将不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用于清偿共同债务。
    您好,此类变更的核心在于确认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该变更是否涉及财产份额的实质性转移。通常来说,此类变更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可能需要履行特定的行政或法律程序。 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您提到的“两限房”属于政策性住房,其上市交易、转让等通常受到特定限制。在办理变更登记前,需确认该房产是否满足相关政策性规定,例如是否已过限制上市交易的期限等。将夫妻共有的两限房变更为一方单独所有,实质上是将另一方的财产份额转移给另一方。这属于财产所有权的重大变更,需要双方自愿、协商一致。一旦变更完成,该房产将不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变为一方个人财产。这意味着另一方将丧失对该房产的所有权,未来若涉及离婚、债务等问题,该房产将不再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或用于清偿共同债务。
    2025.10.30婚姻家庭
  • 您好,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案例,离婚后,一方所欠的债务,除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属于其个人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您姐姐前夫的这笔网贷既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与她无关。 紧急联系人≠担保人:紧急联系人的作用仅仅是协助贷款机构联系借款人,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催收方无权要求紧急联系人还款。
    您好,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案例,离婚后,一方所欠的债务,除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否则属于其个人债务,应由其自行承担。您姐姐前夫的这笔网贷既然没有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那么就与她无关。 紧急联系人≠担保人:紧急联系人的作用仅仅是协助贷款机构联系借款人,不承担任何还款责任。催收方无权要求紧急联系人还款。
    2025.10.29婚姻家庭
  • 您好,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方的行为涉嫌违法,您应积极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您好,根据《民法典》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对方的行为涉嫌违法,您应积极采取行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
    2025.10.29婚姻家庭
  •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这位第三方女子(第三者)通常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民事层面,她接受的财物赠与可能会被追回。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她是否“明知”对方已婚。若明知对方已婚,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
    您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况,这位第三方女子(第三者)通常不会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民事层面,她接受的财物赠与可能会被追回。其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主要取决于她是否“明知”对方已婚。若明知对方已婚,仍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可能构成重婚罪。
    2025.10.29婚姻家庭
  • 您好,个人结婚证信息属于个人隐私,受到法律严格保护,无法通过网络或公开渠道随意查询他人的婚姻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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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10.29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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